眉山政府首次发力商业地产
楼市新政
震憾出炉
(据6月22日市住建局、财政局、区政府联合印发的眉建发2016(85)号文件)
1、 购商业地产:
开发企业按售价总额不少于20%给予优惠;
2016年7月1日—9月30日,财政部门按照交易双方纳税总额30%奖补;
2016年10月1日—12月31日,按照交易双方纳税总额的20%奖补购买者。
2、 出售二手住房再买新住房:
开发企业给予300元/㎡优惠;
2016年7月1日—9月30日,财政部门200元/㎡补贴;
2016年10月1日—12月31日,财政部门给予100元/㎡补贴。
3、 市外团购新住房:
开发企业给予300元/㎡优惠;
2016年7月1日—9月30日,财政部门200元/㎡补贴;
2016年10月1日—12月31日,财政部门100元/㎡补贴。
4、 购买新建商品车库:
开发企业按照车库售价总额不少于20%优惠;
2016年7月1日—9月30日,财政部门按车库价格10%奖补;
2016年10月1日—12月31日,财政部门按车库价格5%奖补。